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、各部門:
根據集團公司2018年企業工作安排,公司決定對在崗員工崗位工資進行調整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調整范圍
集團公司2017年12月末所屬各單位、各部門的在崗員工。
二、調整標準
本次崗位工資調整標準在并一建經發[2016]19號文件的基礎上增長8%;具體標準見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調整對照表。
三、調整時間
本次崗位工資調整從2018年1月起執行。
四、有關事項
1、2018年太原市最低工資標準已調整為1700元。
2、待崗生活費按太原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%予以計發。
3、取消原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,改為試用期制度。對現仍在見習期、轉正定級工資的員工工資按照工齡、學歷及實際工作崗位套入相應薪級的工資。
4、項目班子成員八大員崗位工資由八薪調整為十薪;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經理崗位工資由六薪調整為八薪。
5、特種作業人員焊工、電工、起重系列相關工種、架工、車輛司機工資在原基礎上提高一檔;高級技師崗位工資調整至19級。
6、對崗位工資有變動申請的單位,參考《薪酬管理辦法》第五章崗位工資管理中的相關規定執行。
7、基層單位如不能按時發放員工工資的,當月10日前書面報人力資源部,說明原因和解決辦法。
8、各基層單位于2018年4月27日前將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調整審批表及匯總表報人力資源部,經審核批準后執行,紙質版兩份和電子版一份。
附: 1.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標準調整對照表
2. 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調整審批表
3. 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調整審批匯總表
2018年4月23日